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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能股份:拟向不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2-09-07 10:54:09    来源:资本邦

2022年9月6日,巨能股份(871478.NQ)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0股。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000,000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不超过23,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本次发行底价为11.4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227.03万元、20,925.5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7.42%;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45.73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标签: 巨能股份 不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 北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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