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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法院:人性化执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2-04-15 14:29:58    来源:浙江法制报

“这波疫情对我们企业影响很大,感谢法院帮我们把这笔货款执结到位,给我们复工复产带来很大帮助!”近日,申请执行人嘉兴某旅游用品公司的负责人收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去年10月,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嘉兴某旅游用品公司与被告山东某箱包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今年2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立即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还有房产位于山东,南湖区法院又委托当地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受网络查控范围和条件所限,网络扣划无法线上直接进行,执行干警马上赶赴山东,通过实地查看,了解到被执行人企业目前仍然正常经营,便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账户上的资金,但还有10多万元未执行到位。

执行干警从山东返回嘉兴后,申请人嘉兴某旅游用品公司多次联系法院,表示因疫情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员工工资、房租等固定支出困难,希望法院能帮助尽早执结,解眼前的燃眉之急。

执行干警也很着急,但疫情防控的需要,线下外出实地办案不可行,于是多次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等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疫情之下,大家都不容易,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公司房产的查封,保障企业经营发展,我们努力经营,将剩余执行款及时履行到位。”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承诺会尽快履行,同时当地银行也表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南湖区法院委托当地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了解封。

被法院的人性化执法感动,被执行人主动将剩余的10多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标签: 复工复产 南湖区法院 人性化执法 暂停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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