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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大幅简化核准材料 全面实施告知性备案

2022-01-12 17:34:18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1月12日,上海市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近年来,上海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进一步促进和便利外商投资,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营造更加高效、透明的环境,按照《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相关规定,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43条,包括总则、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台央视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了解到,《办法》重点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认真落实上位法的法定要求。对国家明确规定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及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范围、核准审查要求等,认真细化落实。二是充分体现地方“放管服”改革特色。将近年来上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中实施的网上告知性备案、跨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核准材料等创新做法以及“两个免于提交”等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纳入,并着力强化寓管理于服务。三是注重提升投资者感受度。四是预留先行先试衔接空间。对浦东新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承担国家对外开放先行先试任务的相关区域,预留进一步开放创新空间。

大幅简化核准材料,全面实施告知性备案

总台央视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有:

一是清晰界定管理范围,衔接法律法规新要求。按照外商投资新规定,将项目核准和备案范围明确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新建或者并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更加清晰明确。对于核准和备案管理方式和权限等也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大幅简化核准材料,全面实施告知性备案。对于核准项目,取消了企业财务报表、资金信用证明、国有资产出资确认文件等附件材料,并且明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能够实现数据互认共享的文件,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供。对于备案项目,明确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将全部备案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即完成备案,项目单位可在线自行打印备案证明。

三是强调落实国民待遇,明确保障投资自主权。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项目,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项目核准和备案的范围、方式、流程等均保持一致。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明确由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不得非法干预其投资自主权。

四是突出高效协同管理,体现高水平政务服务。要求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项目代码,办理手续、归集信息和共享数据,提高跨部门管理协同性。明确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应当公开办事指南,编制公开常见问题解答,提供多种方式咨询。

考虑到《办法》是与外商投资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施行时间定为自2022年3月1日起,为外商预留适应调整期。上海还提供英文、日文等多语种译本,供外国投资者参考。

近期,上海还将举办面向外资企业的专题解读会,帮助企业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办法》。

(总台央视记者 吴琼 刘潇凡 武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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