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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福建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128.33亿元 同比增长5.2%

2022-05-19 13:45:04    来源:福建日报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区各部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0%。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4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128.33亿元,同比增长5.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48.78亿元,同比增长3.8%。按消费形态分,1—4月,餐饮收入额563.37亿元,同比增长3.0%;商品零售额6513.74亿元,同比增长5.2%。

食品类商品增势较好。1—4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吃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0.5%,比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9.4%,比一季度提高1.2个百分点;烟酒类同比增长27.2%,比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饮料类同比增长19.4%,与一季度基本持平。

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速加快。1—4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4%,比一季度提高3.6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7.4%,比一季度提高1.0个百分点。

石油及制品类商品保持较高增长。1—4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8.8%,增速比全部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增速高8.5个百分点,比全国石油及制品类高3.1个百分点。

标签: 食品类商品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家用电器 福建全省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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