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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操作?

2022-04-22 16:52:32    来源:城市金融报

作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

4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一直是业界热议的话题。通常来说,基本养老保险被称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而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则是“第二支柱”,此次提及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就是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

那么,为何要建立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操作?释放哪些信号?

为何要建立?

个人养老金是在我们日常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国家出台专门政策,鼓励国民进行自我养老储备的制度,发挥补充养老功能。按照现有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有三个特点:一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参与简单便捷,三是账户权属清晰。

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三个层次中,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了,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已覆盖近十亿人。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在逐步完善,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

在有了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背景下,为什么还需要建设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一第三支柱?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表示,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主要依靠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不过从目前情况看,第一支柱养老保险的期待率有所下降,在老龄化形势下,其充足性受到了考验。

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更加灵活化,这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形态和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养老保险之间不太适应,这就需要一种更加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基于上述原因,建设个人养老金制度第三支柱就有必要。

光大证券也分析称,此前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不够完善,使得居民缺乏获得稳定和充足收益的养老金投资渠道。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政府支出难以覆盖快速增长的养老金缺口,为了保证养老金的长效发放,养老负担的重心将从国家逐渐转移至个人,个人养老金体系亟待进一步发展。

随着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意味着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补上了一块短板。未来将如何操作?

《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对于在个人养老金领域推行账户制的意义和作用,房连泉分析,通过推进账户制,可以把不同的养老产品统筹整合,过去购买多种养老保险或者养老基金,可能需要开立多个账户。现在实行账户制,规定每个人只有唯一账户,购买各种养老产品都将放在一个账户中,对于个人衔接、转移接续和税收优惠都更为方便,这也是和一些国家的成熟做法相接轨。

而在缴费水平方面,《意见》指出,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房连泉表示,12000元的上限规定,与之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衔接,也体现了普惠性。

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方面,《意见》指出,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意见》还指出,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房连泉分析,这里指的“部分城市”,应该指的是人口比较大、老龄化需求大的城市,此外,金融业发展比较好的城市也可能会被纳入试行范围。

对个人养老意义重大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表示,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启,意味着参与第三支柱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将会扩大。第三支柱覆盖的范围将逐步拓展至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基金产品、银行理财、储蓄存款等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将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从而增加公众的选择权,提高个人养老金市场的运行效率。

中融基金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释放出积极的信号意义,为个人养老金提供了主体发展规划,指明了基本的发展方向,有望改变当前我国养老体系第一支柱“一家独大”的局面,改善三支柱资金结构,促进个人养老金供需平衡的实现,居民的养老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

对资本市场而言,潜在的养老金规模可观,预计会加快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通过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向资本市场输送更多长期资金,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

华夏基金认为,养老第三支柱中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具有很大现实意义。一是,由于企业缺乏建立职业养老金的动力,限制了我国第二支柱发展空间。但是在严峻的老龄化压力下,国民自我养老储备的需求持续增加。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无需企业发起,又有国家税收优惠支持,能够最大程度调动个人养老积极性。二是,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兴起,传统企业—雇员的工作模式发生了显著转换,一部分劳动者既不会被第二支柱职业年金覆盖,甚至可能游离于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但是第三支柱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被纳入养老金体系的契机。因此,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应该成为促进国民共同富裕,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制度,积极加以推进。

标签: 个人养老金制度 第三支柱 养老保险体系 缴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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