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
4月1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学生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根据课程教学实际,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强化考试监督。不得将在线开放课程考试完全交由在线课程平台等第三方负责。在课程选用上,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同时,对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配备课程责任教师,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生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高校学生应当按照其所在学校选课要求,通过教务系统选修在线开放课程,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开放课程平台应根据高校教学需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高校学生学习数据。发现“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的学生,应当予以记录并通报学生所在高校,由高校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据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牵头负责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国家和省级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网信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研判意见,依法对“刷课”APP和违法售卖课程的平台、账号进行处置。电信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置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刷课”网站和APP。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利用黑客手段提供有偿“刷课”服务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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