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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抽样人员被“拒抽” 省局这样处理

2022-04-28 16:22:53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现场抽样是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天都会有众多抽样人员、很多支抽样小组活跃在大大小小的食品市场,克服各种困难,默默无闻地执行着抽检计划,抽取公众关注、消费量大、问题易发高发的食品品种送实验室检测,发挥着保障公众“舌尖上安全”的重要作用。但是在这样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中,抽样人员有时也会遇到市场主办方、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支持、不配合,被“拒抽”的情况。

3月29日上午,我正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执行陪同抽样任务,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来电显示电话是省局食品抽检秘书处同志打来的。“张姐,刚才省院的抽样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白家农贸市场抽样时被拒绝,抽样人员协调不下来,请求省局帮忙处理。”挂掉电话后,我立即联系成都市市局秘书处负责人,安排其出面做好协调工作。

过了半个小时,我感觉心里还是不踏实,想弄清被“拒抽”原因的好奇心促使我决定到现场去看看,我立刻驱车赶往30公里外的双流区白家农贸市场一探究竟。到达白家农贸市场后,我与省院抽样人员沟通了情况,找到市场部负责人刘总。“刘总,你好!我是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二级调研员张蕊,前来协调现场抽样的事情。”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亮明身份和来意:“今天来白家市场执行抽样任务的人员是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受我局委托前来执行2022年中央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请予以支持和配合。”

在简要的沟通之后,刘总很快明白了我的来意,态度180度大转变,连忙解释道:“因为疫情的影响,这段时间市场上水产品的生意不好做。今天上午抽样人员到达后,我们想事先没有接到通知,对抽样人员的身份也没有详细了解,就草率地拒绝了抽样,确实有些冒昧。现在情况弄清楚了,我们将全力支持和配合你们的工作。”

见此,我让抽样人员再次出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及工作证件,请市场方再次查验,同时不失时机地向刘总和市场方的几名工作人员解读《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的有关要求。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职责和行政行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积极履行配合义务。此次食品抽样行为合法合规,还希望刘总和各位老板能积极配合。”

刘总立即予以表态:“明白,明白,拒抽行为确实不对,还请张老师和抽样人员原谅。但是为了保护市场方及商家的权益,以后来我们市场抽样,请提前打一声招呼,市场这边也好提前做好准备。”

“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应当遵守随机抽取抽样对象和抽样产品的要求,提前打招呼是违反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的。当然,为了顺利开展抽样工作,抽样人员应当先到市场方报到,相互支持和配合是对的。”随后,我又现场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

刘总认真听完,再次表态配合工作,并叫来市场方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主动和抽样人员互留了微信和联系方式。“执行不同任务的抽样人员每次都可能不同,但只要来这个市场,就通过刚才留下的电话或微信联系,感谢你们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共同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祝生意兴隆!”我见问题得到解决,抽样工作已正常开展,遂与刘总握手告别。

随后,市场方安排工作人员带着抽样人员到市场有序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并顺利完成当天的抽检任务。

返程途中,我在脑海里对今天遇到的情况作了一次“复盘”,感叹食品抽样工作不仅仅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技术活,还考量着抽检人员与市场主体沟通交流、协同配合的能力。这次抽样也让我得到这样几点启发:一方面,表面看起来是市场方“拒抽”,实则是市场方“怕抽”,怕抽出问题、怕影响生意,这恰好凸显出抽检监测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倒逼市场方落实主体责任上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拒抽”背后,我们看到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培训还要更加深入,市场主体对食品安全监管和抽检监测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得不够到位。此外,基层还需要加快推进抽检分离改革,建立监管执法人员组织抽样或陪同抽样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监检联动的目标。

标签: 重要内容 抽检计划 舌尖上安全 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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