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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是锚鱼入刑首日 让摸黑锚鱼者无处逃遁

2021-12-08 10:56:36    来源:湖北日报

12月1日,是锚鱼入刑首日。当晚,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长江武汉段水域开展夜间专项执法行动,一举查获4名违法嫌疑人员,其中2人面临刑事处罚,2人面临行政处罚。

10月1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进行调整和规范,将7钩及以上钓具和锚钩列入目录中。根据刑法规定,在禁捕水域使用7钩和锚钩等禁用渔具钓鱼,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12月1日,通告正式实施。当日18时50分,武汉禁捕天网系统发出预警信息,汉阳区南岸咀水域出现疑似锚鱼人员,执法人员迅速行动,查获锚鱼嫌疑人。

20时15分,警报再次响起。预警信息显示,汉南区东荆河口出现疑似锚鱼人员。21时20分,执法人员在汉南区玻璃码头附近水域将涉嫌锚鱼人员查获。

21时45分,天网系统第三度预警,汉南区东荆河口水域有人锚鱼。由于现场沿岸树木、芦苇密集,现场执法人员视野、行动受限,引起锚鱼人警觉,收杆起鱼,躲进树丛隐藏,伺机逃跑。执法指挥中心运用红外热成像及激光补光技术,在22时10分,将携带渔获物准备骑三轮车逃离的嫌疑人拦截。

专项执法行动当晚,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名,执法艇1艘、执法车辆4台,查获非法捕捞嫌疑人员4名、渔获物20余公斤。

锚鱼不同于一般娱乐性垂钓,使用一串带锋利钩刺的锚钩,抛到鱼群聚集水域,快速不间断甩杆拉钩锚鱼。钩多锋利,一次能锚到几十斤甚至上百斤鱼。鱼即使侥幸逃脱,被锋利锚钩划伤后,也很难存活。

此前,由于法律法规及规章对锚鱼等行为没有明确规范,是长江禁捕执法监管的难点。新通告发布实施,将有力促进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工作。

标签: 锚鱼入刑 锚钩 娱乐性垂钓 禁捕执法 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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