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防汛救灾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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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林)记者今日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截至8月12日10时,河北等16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26.06万件,估损金额97.82亿元,已赔付案件11.4万件,赔付金额14.5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已向各监管局及保险行业下发《关于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着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结合受灾受损情况,分区域、分险种、分行业、分步骤细化理赔举措,力争一周内实现赔付及预赔付达30%以上、月底前车险达90%以上,同时要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小微企业等被保险人的预赔付比例。
“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理赔质效,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理赔调度,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通过在农险中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查勘手段、在车险中推行查勘定损互认机制、在企财险中施行一企一策服务政策等,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模式,实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通知》指出。
《通知》表示,要强化工作督导、优化政策宣传,各有关监管局要持续加强理赔进展督促、做好投诉举报受理。保险业协会要研究制定大灾理赔标准、建立大灾预赔机制,各单位要联合政府部门广泛开展保险政策宣传、及时准确报送理赔相关数据等,协同一致有效发挥保险灾害“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
8月10日至11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率队赴北京、河北调研督导金融支持抗洪救灾工作时表示,当务之急是全力以赴做好保险理赔工作。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要加大预赔付力度,主动靠前服务,尽可能提高预赔付比例,在大灾面前体现保险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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