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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找到最大公约数,加速国际经贸规则重构

2022-03-24 09:58:06    来源:国际商报

规则是参与各方共同制定、所有成员共同遵循的法则和规范,能够体现制度框架和社会结构背后的共同价值观和信念,对促进协调和合作至关重要。世贸组织(WTO)及其谈判、审议功能和争端解决机制,有力推动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在促进国际分工、深化经贸合作、推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发展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站在世贸组织改革面临困境、谈判及争端解决两大支柱深陷危机的十字路口,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和规则是延续还是被搁置?世界主旋律是继续开放和互动还是去全球化?各成员是深化合作加速国际经贸规则重构,还是相互争斗、止步不前?这些疑问都是“时代之问”,也是迫切需要厘清并指引世界正向发展的“风标”。

带着这些“时代之问”,国际商报记者专访了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前主席、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以她的视角、经历和思考来回答这些“时代之问”,提供解题思路和相关借鉴,相信对我们与受众都大有裨益。

『多边贸易体制遭遇困境与时代大背景密切相关,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怀有美好的共同信仰,关键是要增强包容性,找到最大公约数,加速国际经贸规则重构』

国际商报:您曾经提到“WTO改革困境、上诉机构危机出现有必然性”“世界需要愈合,贸易大家庭应当团结”,同时也对前景抱有信心,请您谈谈这些表达背后的深意。在当前大背景下,您认为应如何加快国际经贸规则重构?

赵 宏:毫无疑问,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大调整大变革的时代,每个国家和地区都面临各自的问题,世贸组织改革困境、上诉机构危机都要放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来看待。上世纪70年代起,美国学者就开始讨论,当美国实力下降时国际秩序将如何变化。可以说,当前国际关系、国际经贸格局发生的变化,就是当年学者讨论的情况。

我清楚地记得,世贸组织审理第一案巴西、委内瑞拉诉美国标准汽油案,上诉机构裁决委内瑞拉和巴西胜诉,美国接受并执行了裁决。可以说,当时美国在维护国际规则方面带了一个好头。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过后,美国对世贸组织的态度逐步发生变化,近年来消极甚至抵触的一面越发明显。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军事征伐、殖民统治抑或霸权主义所主导的相互争斗,都不如相互尊重、公平竞争,以规则为基础的自由贸易方式更好、更有效。

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主导权成为各国争夺的重点。美欧等还试图将碳排放、劳工、人权等议题向国际经贸规则领域渗透,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虽然以世贸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不能说是尽善尽美的规则体系,但这个体系仍是一面以文明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旗帜。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加速重塑国际经贸规则,对稳定国际经济秩序、规范国际经贸关系的作用愈发重要。

过去几十年中,无论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都从多边贸易体制中有所受益,获得了发展。我相信,当前大家仍然怀有美好的共同信仰如果WTO能够良好有序地运转,世界都会受益;让WTO发挥更大作用,这也符合很多国家的利益。

但实现这一愿景,突破点在于锚定合作共赢目标,对不同发展程度、制度特点的国家和地区体现包容性,找到最大公约数,实现可持续共存,实现共同发展。如果在国际规则制定上不考虑各成员的差异,过分强调“一刀切”,一些看似合理的规则就会成为事实上的贸易壁垒。

就实现路径而言,一是应维护现有规则的完整性,成员必须遵守,并防止滥用贸易保护和国家安全例外等条款;二是要力争尽快达成一些近期收获,如在渔业补贴、国际抗疫、农业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果,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等议题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是要有长远想法,回归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常态,做大蛋糕,实现增量发展,规则重塑应增强包容性,形成各成员都能够接受的共同规则体系。

当然,世贸组织和上诉机构改革前景取决于世贸组织成员能否找到一条符合大多数成员利益的中间道路,是否愿意相互靠拢。只要各方都有解决危机的政治意愿,我相信解决的路径和方案是可以找到的。

『中国在世贸组织中已成长为“核心成员”,也是执行国际规则的榜样,有优势、有能力、有必要、有条件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际商报:您曾表示“应该对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有更大信心”,强调“国际竞争在所难免,我们能做的唯有不断提升自己实力,努力尝试在各个领域有所突破”。请您谈谈中国为什么要进一步增强国际规则话语权,以及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中国应在哪些领域优先取得突破?

赵 宏:加入世贸组织20年来,中国人勤奋、自强,敢于融入全球市场迎接挑战,依靠资源禀赋、市场规模、人口红利等要素和开放的国际环境以及外部资金,使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动机”。中国在世贸组织中也已成长为“核心成员”,成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中流砥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各方期待中国在世贸组织改革和国际规则重构中发挥更大作用。

首先,中国开放发展的经验更有代表性,实践越来越有说服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创造了世界奇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消除了绝对贫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也持续提升。

中国人始终强调开放包容、求同存异,从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在国际场合,我能够强烈感受到,中国的发展理念、经验和实践对发展中国家是有吸引力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认同感不断增强。我们的许多做法如总结转化为规则和标准,是可以国际化的。

其次,中国始终坚定维护多边主义,是遵守国际规则的榜样。在刚加入世贸组织时,中国主要是在学习规则,遵守规则。但随着中国贸易额的增长和在世贸组织中地位的提升,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案件也多了起来。从2006年开始,中国频频坐在“被告席”上。对此,中国沉着应对,诚信守诺,执行世贸组织裁决,作出了符合世贸规则的调整,赢得了世贸成员的赞许。

然而,美国“301条款”与国际规则和多边理念明显不符,“232条款”也与国际规则差异很大,但其拿起来就用,输了案件就上诉,不打算执行。世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可以看到到底谁在遵规守信,谁在破坏规则、动摇制度的根基。

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中国要在遵守、用好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在设计规则、把握规则和参与制定规则上下更大功夫,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尤其是贯彻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的重大议题上,如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传染病防治、减贫和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以及在国际上已经领先的行业和领域,中国应更好地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形成规则和标准,推动形成国际共识并成为国际规则。

实现“双碳”目标就是一个历史性机遇。与有些西方国家把“双碳”作为贸易壁垒或幌子不同,中国已经明确提出“双碳”战略目标,这是符合人类可持续发展大方向的,充分说明中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派。实现这个目标必然会有压力和阵痛,就像当年把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过程,但如果能够抓住机遇,实现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则可以推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使中国产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更有竞争力,那么这些实践也可以成为全世界向中国学习的案例。

『要立足高质量发展,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着力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国内规则国际化,实现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制定相互促进』

国际商报:在您看来,当前中国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处在怎样的水平?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哪些差距?您认为如何做到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制定相互促进,加快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赵 宏:总体来看,中国已经充分认识到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性。这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标志。

近年来,中国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进展,比如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但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尤其是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接还有一定的差距。

中国在2004年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当时我也参与其中,有些条款参考了美国贸易法,我们的工具箱中有若干可以使用的工具。这些年,美欧又陆续出台了不少新工具,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可以在实践中用好这些工具,更主动地运用规则维护中国产业的利益。

着力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首先要立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高度重视国内规则和标准制定。我们有很多优秀的企业,在不少领域都实现了技术突破,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国际竞争中往往受制于规则和标准。

这不但要求企业深入底层去钻研技术、突破重大核心技术,也要求企业、行业和国家提升将这些技术突破转化为标准的能力,按照产品、关键设备和核心零部件一个一个地做,形成标准迅速向行业推广。同时,加强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的合作,总结提升为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应制度。这样既可以提升国内制度型开放水平,又可以在国际规则谈判中形成强力支撑。

其次,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关键就是着力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近年来,全球经济治理变革加速推进,大国博弈加剧,竞争更趋激烈,特别是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抢占国际规则制高点,试图“规锁”中国。突破的根本办法就是学习借鉴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于没有样板可循的,也要加快国内改革、勇于创新,尤其要在服务贸易、数字经济、低碳环保等领域形成自身比较完善和先进的标准、规则和制度。

再次,要在坚定维护多边规则的同时,用好区域和诸边规则的新路径。如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协定,中国是协定生效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中国可以把国内先进的行业标准和经贸规则先在区域内推广、对接、做实,一旦区域经贸规则的影响力足够大,就有可能形成新的多边经贸规则的雏形。

在区域贸易合作层面,在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同时,中国也可以积极探索与涵盖12亿人口的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等加强合作意愿,持续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扩大“朋友圈”,不断推动国际经贸合作迈向新高度。

『加入世贸组织加快了中国法治化进程,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在国际法建设中融入中国法精神,增强重视国际法、应用国际法、塑造国际法的战略意识』

国际商报:您曾经说过“一路走来,体会最深的就是中国法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请您谈谈感受到了哪些巨大变化。您认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应如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好中国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赵 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可以说,法治是蕴涵在国家和国际层面所有规则和实践里的重要理念。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价值不仅在于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了经济发展,更在于通过规则对接加强了国内立法,推动了中国法治化进程。

加入世贸组织前后,中国政府清理法律法规2300多件,地方政府清理19万多件,激发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其中很多是原外经贸部、商务部的法律团队,学习对照美国、德国、日本等多个国家的做法,全力推动中国法律制度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实现了做生意由“找市长”向“找市场”的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两个大局,立足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充分体现了人民性。以人为本、为人民谋福利作为人类共同追求的法律价值理念,可以并应当成为国际经贸规则构建的核心指导思想。

在不同时代和地域,不同民族在各自历史中将其民族精神、价值观念和治理模式融入法律制度,从而形成了世界上各不相同和丰富多彩的法律文化和法系。

统筹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就是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真谛,遵循和平发展、开放共赢的理念,在国际法建设中融入中国法精神,进一步增强重视国际法、应用国际法、塑造国际法的战略意识,积极主动发挥中国声音,提出中国主张,为人类把握自身命运和正确的发展方向作出更大的贡献。

『回到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法治教学科研工作,我希望在校园中播撒知法、学法、用法的种子,培养能征善战的国际法律人才队伍』

国际商报:作为中国本土法学院培养的法律人,您经历过多个工作岗位,在这些经历中您有哪些收获和感悟?现在回到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法治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您有哪些期待和愿景?

赵 宏:我从本科到博士都是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度过的,毕业后长期在原外经贸部、商务部工作,曾在条约法律司、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反垄断局、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世界贸易组织司等岗位任职。可以说,我的法律素养和技能是彻头彻尾的“中国制造”。

这么多年来,在多个部门工作,我几乎参与了中国在世贸组织的所有重要谈判和磋商,让我一直深刻感受着中华民族不畏艰难、迎接挑战、坚忍不拔的民族精神、勇气和毅力,感受着我们这个具有5000年历史的古老民族在21世纪所焕发的无穷生机与活力,这都让我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过去4年,无论是竞选争端机制的裁决者,还是在上诉机构裁决案件,对技术性和法律性的要求都很高,充分驾驭是有难度的,在法律方面长期积累形成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对我帮助很大。同时,我能够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运用规则来解决WTO成员的争端案件,这些都帮我赢得了认可和尊重。我非常感恩母校和商务部对我的培养。

过去25年的工作过往都是美好的回忆,也与许多同事结下了并肩战斗的深厚友谊。此番能回到母校任职,回到35年前学习的地方,走上神圣的讲坛,让我倍感荣幸。这是一次温暖和幸福的回归,我也深感责任重大,希望能回报母校,为母校争光添彩。

在世贸组织大家庭,作为贸易大国,中国始终发挥着建设性的作用,世贸组织成员对中国也有更多期待。未来,中国要增强自身制度文明的说服力、传播力,以及增强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认同感,这都需要我们尽快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的国际法律人才队伍,人才的培养必须跟上。

我是中国培养出来的、在涉外工作一线历练成长的中国法律人。我们应该对中国人参与国际事务更有信心,我也相信我们国家会有更多的人才参与到国际事务中。我会尽心尽力地播撒知法、学法、用法的种子,培养法治人才,同时也会致力于让国际学生深入领会中国法的精神和东西方法文化的共通之处,努力为弘扬法的精神、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和国际法治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标签: 竞选争端机制 上诉机构裁决案件 法治领域 国际法律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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