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心爱的自行车被当杂物清理 物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2-02-23 17:05:24    来源:浙江法制报

心爱的自行车停放在小区,不想被当作杂物清理掉且找不到了,小张一纸诉状将物业告上法庭。近日,海宁法院审理了此案。

家住海宁的小张买了一辆改装自行车,2020年9月的一天,小张将车停放在邻居的车库门口。那段时间,小区正在清理堆放在公共区域的杂物和僵尸车,社区工作人员会对需要清理的地方进行拍照,并发送给物业做后期清理。

正巧,在小张停放自行车的附近,有一辆落满灰的电动自行车需要清理,社区工作人员拍照时,照片的左上角拍到了小张自行车的一部分。结果,物业人员在清理杂物及废弃车时,就将小张的自行车一并作为废弃车,拖到了小区内的废弃车辆堆放点。

第二天,小张发现自行车不见了,就去找了物业。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争执不下,小张一纸诉状将物业告上法庭。

物业辩称,小张应将自行车停放至非机动车车库,而不是小区公共区域,其早在2020年5月就在小区各楼道张贴限期清理告知书,要求居民清理堆放在公共区域的杂物与僵尸车,逾期未处理的,将做无主处理。同时根据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的照片,小张的自行车倒靠于墙上,车座上有丢弃的垃圾,结合提前张贴的限期清理告知书,其有理由认为该自行车属无主物,可由其处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社区工作人员的照片拍摄重点是积灰的电动自行车,小张的自行车一角正好在照片取景范围内,并非是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小张的自行车也在清理范围内而指示物业公司清理。根据自行车的款式和新旧程度,一般常人看到该车也不会将其视为废弃车,物业将该车作为废弃车处理,显然超出了职责范围,损害了作为业主的小张的合法权益,属管理不当。后该车被搬到集中堆放点找不到了,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根据常见车辆折旧年限及折旧率的规定,判令物业赔偿小张自行车折旧后的价值。目前,物业支付了相应赔偿款。

标签: 赔偿责任 车辆被当杂物清理 清理杂物 赔偿问题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