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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即出台 快递统一拉到驿站不再合理

2022-02-18 13:34:02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你的快递有送上门吗?连日来,本报接连接到一些市民的反映,称自己的快递包裹没有送上门。家在杭州良渚街道的潘先生就是其中一位。

“我是收到短信后,才知道快递包裹已被送到小区驿站了。”潘先生说,春节假期过后到现在,自己的快递包裹全都没有送上门。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感觉,同小区其他业主和同事朋友也都有类似遭遇。

而根据3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果快递企业不按照快递单注明上门投递,或者收件人明确要求上门投递,快递员不上门投递又拒不改正的,可以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处以2000元罚款。快递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投诉的,将另外处罚。

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3月起将推动《条例》落地实施,解决快递行业存在的“送货不上门”等顽疾。

“春节假期后,我们接到不少这方面的投诉。”省邮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金晓列提到,节后快递送货不上门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既有快递公司本身原因,也有节前客户订单积压、节后商家集中发货,而一些快递公司人手不足,把送货上门的义务推给驿站所致。

“客户如果填写了具体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快递公司或快递员应按地址送货上门。如果将快递包裹放在快递驿站,应先征求客户意见。”金晓列说,《条例》颁布后,邮政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宣贯。3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结合《条例》开展专项整治。在此之前,如果寄件人、收件人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快递企业投诉,对快递企业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再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据介绍,2021年我省的快递超230亿件,是2008年的230倍,在长三角“包邮区”中属于引领地位。在快递业的支撑下,我省全年实物商品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拉动农产品销售超1000亿元,行业从业人员30余万人。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奔说,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快递业立法,不仅把行业发展经验成果上升为法规,而且《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为投递难、通行难、快递小哥权益保障难等“老大难”问题提供了有效解决路径,将成为提升我省快递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制度保障。

对于“送货不上门”问题,王德奔说,《条例》规定对于快递单上注明要上门投递的,快递员不能投递到末端设施或快递柜。如果快递员无法联系上收件人时,至少要发送两次派件信息,中间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如果第二次发送信息给收件人,24小时后收件人还没回复的,快递企业再根据寄件人的要求对快件进行处理。

“如果没有征得收件人同意,就把它投到末端服务设施的,收件人有权要求快递员重新上门投递。”王德奔说,如果不按照快递单注明进行投递,或是收件人明确要求上门投递,但快递员不上门投递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罚2000元。

《条例》第37条、48条还规定,寄件人、收件人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快递经营企业投诉,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投诉的,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标签: 快递统一拉到驿站 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 小区驿站 送货不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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